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赣农大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免生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各学院(所)需成立相应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校纪委相关部门将对推免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推免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严格推免工作程序和纪律
1.我校2017年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要求按《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详见附件)文件执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并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遵守推免政策。
2.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认真、仔细地做好推免生资格审核及复查工作。所有申请推免资格人员均需签定《诚信承诺书》,如相关申请人员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或录取资格。
3.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推免名额、推荐(接收)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校2017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接收工作,一律无效。
三、做好相关宣传与动员工作
1.推免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将学校推免生工作的政策和具体要求向各位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解读到位。
2.各单位要在上半年报考摸底基础上,充分发挥班主任、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研究生导师宣传优势,将我校推免政策及硕士学科点优势和特色宣传到位,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3.为广泛吸引校内外优秀的推免生报考,学校规定凡报考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除可享受规定奖助学金外,一年级可直接享受6000元新生奖学金。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由于推免生工作时间性强,请各单位按时按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学校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备注 |
9月6日前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并召开推免工作会议,进行相关工作布署。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工作布署 宣传动员 |
各单位制定推荐和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政策的宣传动员及摸底工作。 | 各相关单位 |
9月14日前 |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申请,并签定《诚信承诺书》。所在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 各相关单位 | 推荐工作 |
9月16日前 |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综合测评工作,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研究生院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复核。 | 各相关单位 研究生院 |
9月19日 | 学校审核、公示推免生名单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9月20—25日 | 已审核通过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确认手续。 | 研究生院 |
9月28日— 10月19日 | 校内外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复试、体检。 | 各相关单位 研究生院 | 接收工作 |
对校内推免生申请本校,相关单位需在10月1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手续。 |
对校外推免生申请我校,相关单位需在10月19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手续。 |
10月20日 | 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 各相关单位 研究生院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11月20日前 | 教育部开通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 研究生院 | 录取信息备案与上报 |
五、其它事宜
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时间规定做好推免生各项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推荐名额待教育部文件下发后确定并公布。
2.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在推免工作阶段指定专人负责推免工作及招生系统操作。
附件: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doc
附件2: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资格申请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