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毕业研究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总结2009-2010学年度研究生党、团工作,鼓励竞争,表彰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将本学年度毕业研究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逐层推荐。
2、评选对象、条件
(1)国家计划内录取注册在籍的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有牢固的专业思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A.2009-2010学年度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
表论文二篇(含两篇)以上(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B.正式参加专著的编写工作(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C.个人科研论文获奖或获得专利;
D.参加科研学术活动(排名前三)获省级以上奖励。
(5)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党总支汇总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学校批准发文
二、毕业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宁缺毋滥。
2、评选范围、条件
(1)应届毕业研究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曾担任校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学生会干部;学院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分会干部;研究生党员干部和研究生社团干部等;
(2)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成绩突出、表现优秀;
(3)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党总支汇总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学校批准发文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逐层推荐。
2、评选对象、条件
(1)国家计划内录取注册在籍的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有牢固的专业思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者优先考虑(须提供获奖证明原件);
(4)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党总支汇总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学校批准发文
请各学院于2010年5月5日前将拟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格、旁证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办公室 何元琴处 汇总审核。
各学院指标分配数见下表。
学 院 | 毕业生人数 | 指 标 数 |
优秀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 |
农学院 | 46 | 3(博士1名) | 1 | 3(博士1名) |
林学院 | 47 | 3(博士1名) | 1 | 3(博士1名) |
动科院 | 28 | 3(博士1名) | 1 | 3(博士1名) |
国土院 | 32 | 2 | 1 | 2 |
工学院 | 6 | 1 | 1 | 1 |
经贸院 | 7 | 1 | 1 | 1 |
计信院 | 6 | 1 | 1 | 1 |
理学院 | 14 | 2 | 1 | 2 |
食品院 | 2 | 1 | 1 | 1 |
生工院 | 21 | 2 | 1 | 2 |
人文院 | 29 | 2 | 1 | 2 |
高教所 | 20 | 2 | 1 | 2 |
合 计 | 258 | 23 | 12 | 23 |
研究生党总支
2010年4月22日
附件一:优 秀 学 生 干 部 申 请 表.doc
附件二:三 好 学 生 申 请 表.doc
附件三:优 秀 毕 业 生 申 请 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