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评选2014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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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评选2014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江西省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赣教研字〔201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项目入选基本条件

项目评选对象是已经注册的2013级全日制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

(四)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五)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有一名学生的项目入选。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在验收时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指导教师,本次不得再指导研究生创新项目。

(六)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评选推荐名额及项目资助经费情况

各学院(所)推荐参评项目数见附件一。研究生处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中遴选28项创新项目报送省厅审核予以立项,其中14项创新项目为省资金支持项目,省教育厅资助金额按照平均每项4000元的标准拔付。14项创新项目为学校配套资金资助项目,学校将按照省助项目相同的标准提供资助经费,即平均每项资助4000元。一般情况下,自科类项目每项资助4000-5000元,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3000-4000元。

三、申报时间

201344--2013425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采取研究生自愿申请与学院(所)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向其所在学院(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各学院(所)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初评,并201456日之前将最终确定的推荐项目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处(《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五份,《江西省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附件三用Excel格式制作),发送至陈小红办公系统5518。联系人:何元琴、陈小红,联系电话:0791-83813897

(三)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所)上交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研究生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小组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予以立项。

(四)各学院(所)要充分认识开展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在工作中要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得力,程序完善,操作规范”,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附件:

附件一各学院推荐评选项目数.xls

 

附件二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三江西省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