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及奖学
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认真从事科学研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研究生,根据学校赣农大发[2011]32号文件及赣农大发[2011]3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条件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范围、条件:
(1)在校全日制2012级、2013级研究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有牢固的专业思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A.2013-2014学年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论文(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B.正式参加专著的编写工作(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C.个人科研论文获奖或获得专利;
D.参加科研学术活动获省级以上奖励。
(5)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条件:
(1)在党、团、学等各级各类组织担任社会工作的全日制2012级、2013级研究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3)加入各级各类组织,并在该组织任职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4)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学术科研活动,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二)评选的组织机构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工作;
2.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的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的单位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评优申请表》(见附件1);
2.各单位评审小组负责对提出申请的干部进行材料审核及推荐。校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研究生团体联合会三个组织中经学年度干部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干部可直接评选为优秀研究生干部;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2012级、2013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0%以内确定优秀研究生推荐名单,8%以内(不含校级三个组织考核优秀干部)确定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之后在本单位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应及时对反映的意见进行处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报研究生处;
4.校评审委员会在各培养单位评优推荐名单的基础上,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评选推荐结果按照有关表格要求填写,于2014年11月3日前将打印稿及电子稿(电子稿发至陈小红的办公系统)报研究生处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范围、条件
1.在校全日制2012级、2013级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具有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文体活动及其它社会工作;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状态;
5.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者、有课程不及格、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1.一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评定,奖金1200元/年·人;
2.二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5%评定,奖金600元/年·人;
3.三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25%评定,奖金300元/年·人。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指导教师须对研究生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2012级、2013级研究生总人数的相应比例进行初评,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后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4年11月3日前将上述评选结果按照有关表格要求填写,将打印稿及电子稿报研究生处审核(电子稿发至陈小红的办公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说明
1.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但同一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2.获评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再获2013-201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
附件1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评优申请表.doc
附件2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评优汇总表.xls
附件4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