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研究生办理2017-2018学年度退宿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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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部分研究生因被外派实习、做实验等,下一学年度(20179-20188月)无需在学校研究生公寓统一安排住宿。为便于研究生住宿管理,现将2017-2018学年度退宿手续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退宿材料

退宿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退宿申请表》(一式三份),外派实习、做实验研究生还须签订《协议书》(详见附件)。

二、申请退宿时间

退宿申请人须于65日(周一)前将退宿申请表(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院二楼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206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研究生导师及其所在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退宿原因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及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同意其办理退宿。

2.退宿研究生在外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及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存在有损学校及研究生形象的行为。

3.研究生导师及其所在培养单位应切实加强对退宿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办理了退宿的研究生在外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况,一概由退宿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研究生退宿后须与所在培养单位、导师及研究生院保持经常性联系。校外住宿地址如有更改须及时到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重新登记。

5.研究生退宿后须在学生宿管中心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学生宿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宿舍财产清点、检查等工作,并及时将宿舍钥匙退还给学生宿管中心。

6.研究生退宿手续一年一办,如退宿时间在一年以上者,须在次年5月份再次办理退宿相关手续,否则,学校将认定该生已结束一年退宿时间正常返校,学生宿管中心将重新安排住宿,财务处将按规定收取住宿费用。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退宿申请表.doc

附件2:协议书.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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