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有关规定,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按照校园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学校将对校园内乱养现象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居住在校园的所有人员(教职工、学生、临聘人员、建筑工地务工人员、个体户主、商铺员工、外来租住户等)在校园内违规饲养禽畜(鸡、鸭、鹅、狗等)。
二、严禁进入教学区溜狗游玩;严禁带宠物进入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管周边禽畜进入教学区。
三、个人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养犬,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准养证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动物检疫牌,并实行圈(拴)养。
四、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请业主或租户在10天内自行处理现养禽畜,对于校园内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违规饲养禽畜,所在单位务必共同做好工作,保卫处将于月底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统一处理。
五、发现有在校园内饲养禽畜的现象,请及时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83813110。
维护有序整洁的校园环境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望大家遵守相关规定,拒绝违规饲养禽畜,争做文明农大人。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