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2〕1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按省学位办文件要求,本次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攻读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博士学位获得者至少要求发表1篇SCI论文(IF≥2.0)或2篇SCI论文(IF≥1.0);学术型硕士学位获得者至少要求发表1篇SCI论文或1篇A类刊物论文和1篇北大中文核心刊物论文;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至少要求1篇A类刊物论文)。
2.非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评选办法
采取学科申报、培养单位推选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推选的方式进行。
1.学科申报:各学科、专业(领域)根据推荐范围择优申报;
2.研究生培养单位推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推选指标择优推选;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出参加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
三、推荐限额
省学位办分配给我校的博士推荐名额为10篇、硕士推荐名额为37篇。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分配限额见附件1。
四、报送材料
本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每篇学位论文对应的江西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中英文摘要(博士论文3000字左右、硕士论文15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3)、作者简况表(附件4),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2)江西农业大学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5);
(3)纸质版学位论文1份;
(4)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2.电子材料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江西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以及盖章后生成的PDF文件);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见附件3);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作者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见附件6);
(6)江西农业大学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以及盖章后生成的PDF文件);
(7)优博优硕汇总数据表(XLS格式,学院汇总后提交,见附件7);
(8)已发表学术成果(PDF格式,需对应附件4发表学术成果数量)。
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一份,其中《江西农业大学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单位推荐汇总表》由培养单位填写、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请加盖公章,电子材料(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和汇总数据表结构说明见附件6)请按层次分类打包。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须于12月15日前交送研究生院。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且经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等检索,请在附件2中“成果出处”栏中注明刊物当年影响因子;填报个人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因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而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3.请务必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六、有关说明
1.附件中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分别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填写。如为自设二级学科点授予的学位论文,除填写自设学科代码及名称外,请再填写一个与自设二级学科相近的现有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2.研究生院联系人:叶淑诗,电话:0791-83813311。
附件:
附件1:2022年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秀学位论文推选限额.docx
附件2:江西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3:中英文摘要格式 .docx
附件4:作者简况表 .docx
附件5:江西农业大学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6: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和汇总数据表结构说明.docx
附件7:优博优硕汇总数据表(样表)和学科代码及名称.rar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