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工作秩序,切实保障档案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7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档案信息登记
在6月23日前,所有毕业研究生需完成毕业去向上报,在全国登记系统主界面点击档案信息栏的“档案信息登记”,选择档案转递类型,填写档案转递信息,上传图像证明材料,提交学校(学院)审核。各学院可在“档案信息管理”模块中,对毕业研究生的档案信息进行查询、下载、导入、审核。
注意:若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去向填报”模块登记了档案信息,并经学校(院系)审核通过,或者学校(院系)直接登记了毕业生的档案信息,则档案信息将在档案信息栏显示,此时毕业研究生无需再登记本人的档案信息。若档案信息栏显示的档案信息有误,毕业研究生可在线申请修改或直接联系学校老师进行修改。
二、做好去向登记确认
在6月23日前,所有毕业研究生需在全国登记系统主界面选择进入“去向登记确认”模块,核对确认本人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是否正确。各学院可点击“登记确认信息”模块进入主界面,查询、下载毕业研究生登记确认数据。
注意:若信息无误,选择“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提交。若信息有误,点击“信息有误,需更新后确认”,选择“错误信息情况”类型,按需填写去向情况说明、档案情况说明、户口情况说明、联系方式后提交,在全国登记系统更新信息后再进行登记确认。请提醒毕业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确认信息,否则会影响后续转档、落户。
三、做好档案材料归档
在6月27日前,各学院需按照《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74号)要求,按时将毕业研究生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党团档案)分类分阶段整理归档,每个档案内袋均需附档案清单,档案内外袋均需密封并骑缝签字盖章。
注意:根据人社部、教育部规定,自2023届毕业生开始,需严格按照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将其放在档案袋外袋中,随档案材料一起密封。“转递编号”可在全国登记系统“户档转递与核验信息”模块中的档案信息转递列表中生成和导出。
四、做好档案材料移交
在6月28日前,各学院需将归档完毕的毕业研究生档案移交到研究生院。移交时,研究生院将对档案进行抽查式复核。若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或存在漏归情况,研究生院将不予接收,相关学院需在更正、补齐档案后再行移交。若复核过程中未发现问题,移交双方方可履行档案移交手续。
五、做好档案材料转递
在6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根据全国登记系统中的去向登记确认信息,按规定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根据国家规定,档案必须公对公转递,严禁毕业研究生本人及其亲友等个人自带档案。
注意:转出档案后,毕业研究生可在“江农研之声”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邮寄单号、日期等信息。根据邮寄单号,可通过邮政11183电话、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或登陆www.ems.com.cn网站进行跟踪查询。
六、做好信息核验授权
毕业研究生完成去向登记确认后,需在全国登记系统中选择进入“核验授权”模块,设置去向登记信息核验报告有效期,设置完成后可查看下载核验报告,根据档案接收管理部门的核验需求,将核验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以便查询核验其离校时相应的去向登记信息。
查询核验主要有两种方式。方式一:在全国登记系统点击“档案转递信息在线核验”,输入毕业研究生姓名、核验编号/转递编号在线核验;方式二:使用学信网 APP,扫描核验报告二维码进行核验。
注意:核验或转递编号失效、超过系统在线核验服务期,将无法查询到对应毕业研究生的登记信息核验报告。从2023年起,教育部取消就业报到证,离校后的毕业研究生无需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全国登记系统支持应届毕业生操作,上一届毕业生可操作到下一年的1月31日,期间可进行申请签约、解约等去向信息登记操作;往届毕业生只能查看过往记录,不可操作。
(二)各学院要适时开展档案政策宣介活动,讲清讲明毕业生档案的功能作用、管理政策和办事流程,提升毕业研究生档案意识;同时组织就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国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各学院要确保档案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可在现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认真细致的非毕业班学生党员干部参与档案整理;认真抓好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杜绝出现档案材料错装、漏装、多装、丢失等事件。
八、咨询方式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
联系人:席步鑫,联系电话:0791-83828430。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pdf
附件2: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学校、院系).pdf
附件3: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4: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doc
附件5:研究生档案移交登记单.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