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江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教研〔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增强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氛围,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博士研究生“双十佳”: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双十佳”: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实践之星”之中选择其中一种申报。曾获学校“双十佳”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再参与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端正,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无违校规校纪、学术不端和课程不及格情况。
(二)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开展学术研究或科学试验,踊跃参加创新创业、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等活动。在校期间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各类重要的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具备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集体荣誉感强。
三、评选名额
本次推选10名校级博士研究生“双十佳”,其中“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各5 名;推选10名校级硕士研究生“双十佳”,其中“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各5名,以上评选名单依照排序推荐参评省级“双十佳”评选活动。
各学院的推荐名额主要参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数量进行分配,具体数量见《学院“双十佳”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全校研究生“双十佳”的评选认定工作,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双十佳”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学院评选推荐
1.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选认定
1.初选。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选。通过初选,推荐16名博士研究生“双十佳”候选人,其中“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候选人各8名;推荐40名硕士研究生“双十佳”候选人,其中“十佳学术之星”22名、“十佳实践之星”候选人18名。
2. 复选。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成立复审评委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组织举行公开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候选人公开汇报答辩,每人总时长为6分钟,其中 PPT汇报4分钟,展示自己的科研历程、学术成果、读研感悟等,评委提问答辩2分钟。
3.公示。根据复审专家组意见,确定校研究生“双十佳”拟定名单并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研究生“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工作作为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氛围、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所在单位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动员,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激发广大研究生的参与热情。
3.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程序,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综合素质优、学术科研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显的研究生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学院负责把关。
请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和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近期生活照1张、学术成果、竞赛获奖、注册专利等(以上奖项、成果、专利获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学院“双十佳”推荐汇总表》报送党委研工部办公室201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谭会乐老师(5448)办公邮箱。
附件:
附件1:学院“双十佳”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doc
附件3:学院“双十佳”推荐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