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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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南昌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认定对象

江西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等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按《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从业禁止核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流程

网上报名

1.网报地址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认定流程见附件1)。

2.网报时间及对象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5年3月28日08:00-4月7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5年6月3日08:00-6月13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4)申请人均需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否则后期若因无法按时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而导致无法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5)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6)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7)申请认定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南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为认定机构。

(8)申请人需选择“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确认点。

(9)申请人需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以系统填报为准

院级初审

每个阶段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需对照初审内容及要求提交认定材料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详见附件4),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认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及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1.初审内容

(1)网报信息;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已取得的学历证书;

(4)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

(5)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见附件3)。

2.初审要求

(1)查看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和网报信息截图,对照“操作手册”中的第13页至25页,审核其网报系统中是否已实名、普通话证书是否已核验、学历学籍信息是否已核验、个人承诺书签名是否端正(不能连笔写)、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

(2)审核附件2是否按要求双面打印,是否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在指定位置用固体胶或液体胶粘贴1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需在每个申请人体检表中的照片左下角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其它公章无效。盖完章后,即返还给申请人。

(3)审核附件3中的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工整,是否在指定位置用固体胶或液体胶粘贴1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其中,档案号和年月日不用填写;照片背面写好姓名、申请认定学科,需粘贴照片的一个角。

(4)申请认定所涉及的证件照(包括网报电子照和粘贴纸质照)必须为同一底版(一模一样),否则不予通过。

(5)提交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写明补齐材料时限。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方可进入复审。

校级复审

4月11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报送通过初审的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材料;6月17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报送通过初审的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材料。学校将现场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报送的认定材料,合格则通过,不合格则限期补全。

1.需报送的复审材料

(1)申请人的网报信息截图(仅电子版);

(2)申请人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复印件(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附件3(纸质版1份);

(4)附件5(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复审材料报送要求

(1)按申请资格种类分类制作汇总表,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为一类,初中、小学、幼儿园为一类,将相关申请人的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好,纸质版汇总表上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纸质版材料报至致达楼3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至OA邮箱(工号:5986)。

现场确认

由学校统一办理,无需申请人本人前往。

1.确认时间

待定。

2.确认地点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期间,确认点将对网报审核存疑信息和纸质材料作进一步审核。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微信、QQ等通信畅通,否则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2)现场确认时,确认点认定申请人缺少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清单并限期补齐。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确认点予以确认。

体检事宜

1.通过现场确认后,学校将告知申请人体检安排事宜。

2.确认点将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当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表,早晨空腹进行体检,体检费统一由体检医院按收费标准收取。

3.体检医院在申请人员体检后,出具体检报告给申请人,并将体检报告和体检结论PDF版汇总报确认点,由确认点根据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进行认定,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领证事宜

1.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其《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付)给申请人本人。

2.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其《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南昌市教育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付)给申请人本人。

3.为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取物流动态,请使用认定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完成EMS官方账号注册,寄件信息将会自动同步至EMS官方账户。

4.《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执教资格的重要法律凭证,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妥善保存于安全场所。

、其它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二)若在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咨询电话0791-83898105。

(三)申请人需加入学校官方QQ群:960359026,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网上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确认点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于6月23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中完成毕业证核验,逾期未核验的视为认定不合格。

(五)申请人需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确认点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给申请人留言、发送认定情况,如申请人未及时按确认点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导致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研究生院 研工部 MPA教育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