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学校召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对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校长魏辅文院士,副校长曾志将出席会议。校纪委、校医院、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各博士招生学院院长、分管领导及研究生教学秘书参加。副校长曾志将主持会议。
校纪委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博士招生考试工作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复试与录取工作做到“透明、公平、公正”;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招生学院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三是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考官、命题教师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教育、保密教育和法规教育,扎实完成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校长魏辅文院士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考试是高水平人才选拔,博士研究生是科研创新的主力军,是学校重要人力资源,对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要夯实责任。博士研究生培养要夯实导师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机制,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三要规范操作。研究生招生考试社会高度关注,面临系列社会舆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及学校博士招生工作方案执行,确保博士招生复试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四要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平稳顺利地完成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工作。
副校长曾志将指出,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执行,校纪委和研究生院要在整个复试录取过程中进行督查;二是做到程序规范,各招生学院在复试过程要须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三是把握时间节点,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时间要求,确保平稳顺利地完成今年博士招生工作。
会议通报了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情况,审议了2023年博士生初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对202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供稿人: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吕述华 于丽霞 审核:蓝猷平 曾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