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研工部 MPA教育中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赣农大研发[2024] 67号)
发布时间: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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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院、研工部、MPA教育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自觉接受学校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副组长对所分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消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研工办办公室主任兼任本单位消防安全信息员,负责处理本单位消防安全日常工作并协助做好研究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是具体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研究生院、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应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工作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熟知致达楼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号码(119)、校保卫处值班电话(83813110)。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本科室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本科室所辖区域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3.各科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空调及其他设备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如在接触不良或损坏,要及时报办公室维修或更换。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4.全体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进致达楼。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5.值班保安晚关闭致达楼大门前,必须对致达楼所有场所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同时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

6.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消防安全信息员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存档备查。

7.值班人员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 研工部 MPA教育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