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走访慰问制度(赣农大研发〔2024〕10号)
发布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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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彰显人文关怀,切实体现对干部职工、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经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走访慰问对象、范围

(一)慰问对象:在职在编职工、退休职工、在职聘用职工。

(二)慰问范围:生育慰问、因病慰问、因公负伤慰问、丧事慰问、送温暖慰问等。

二、慰问标准

(一)因病住院慰问:原则上指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不包括诊疗、感冒发烧等轻微慢性病情。慰问标准500元/次。

(二)生育慰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员工本人或配偶生育。慰问标准500元/次。

(三)因公负伤慰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慰问。慰问金额研究商定。

(四)丧事慰问:原在编离退休职工逝世,对其家属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1元/人。

(五)送温暖慰问:根据学校要求,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向退休职工、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慰问标准500元/次。

(六)其它慰问:视具体情况,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三、组织实施

由本部门领导带队,所在部门等相关负责人随同前往慰问。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MPA教育中心

二〇二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