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决策科学化,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由研究生院长或MPA教育中心主任主持。
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的成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根据会议研究内容由研究生院长或MPA教育中心主任决定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三、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召开时间,一般每周二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如有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办公室。
四、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发展规划、部室的设置、机构调整和人事调整、重要改革措施、人员的奖惩、年度预决算,较大额度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MPA教育中心
二〇二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