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九、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各项任务完成。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发挥机关十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机关十二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如下: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支部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个支部委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时,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需进一步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三)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对党组织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坚持严守党的机密的原则。党支部每一个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讲纪律、讲党性。
二、议事内容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执行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研究决定党支部计划和目标,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讨论决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
(五)讨论通过党支部的重要文件,审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重要报告。
(六)其它需要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研究的重要事宜。
三、议事程序
(一)主持人就议题首先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二)支部委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主持人根据讨论研究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策意见;
(四)形成决议。需要表决的,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支部委员数的半数为通过。
四、其它事项
(一) 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和支委会(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缺席的情况下,由支部书记指定一名支部委员主持。
(三)会议的议题及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支部委员的意见。会议议题和日期确定后,通常应提前l-2天通知党支部委员及有关人员作好准备。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问题、重要文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委员因故请假,可在会前将其意见用书面形式进行表达。
(五)党支部会议在表决时,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如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六)会议作出决议后,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专簿记录并注意保密,同时归档保管。每次党支部会议记录须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支部成员,会后应阅看会议记录。
机关十二党支部支委职责分工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党章》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讨论和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和党员的学习。学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法律知识;学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
六、按时进行“三会一课”,积极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同组织委员一起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加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抓好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转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切实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八、抓好对支部委员会和党员的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副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召集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议等。
二、检查督促党支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决议、决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三、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督促落实党支部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重点抓好统战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和党风廉政考核评价工作。
五、书记不能召集、主持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活动时,可受委托召集并主持;
六、书记临时空缺,副书记临时主持支部工作。
七、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兼联络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支部大会和支委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建设维护好党员之家;做好赣鄱党建云和学习强国平台的维护工作;配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工作和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本支部党建“三化”工作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支部联系班级工作;负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党建考核评价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
四、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评选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五、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结合支部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职工大会政治理论学习的会议记录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围绕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子屏、触控一体机、网站、自媒体等宣传工具,办好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的宣传阵地。
五、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督促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五、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做好党风廉政考核评价工作。
六、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统战委员职责
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和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对统战工作的要求。
二、对党员进行统战教育,提高党员对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单位文化体育生活;切实做好职工群众工作,加大选拔培养力度,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加强统战理论政策宣传与研究,做好统战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
五、负责党支部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支部组织员配合;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六、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十二支部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