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十二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赣农大研发〔2024〕16号)
发布时间: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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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结合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五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党员与学生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师生、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3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年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5次,每年与分管科室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1)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2)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3)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4)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5)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十二支部委员会

二〇二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