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旨在于为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提高文体活动质量,促进研究生课余兴趣小组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同学。
第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是在研究生团总支的指导下,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宗旨而成立的团体组织。
第三条 研究生团体是经过研究生团总支批准注册,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兴趣爱好为基础,自发组织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四条 学生团体成员,必须是经学校正式注册的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成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学生团体之间应加强团结、相互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研究生团体联合会由理事团、秘书部、宣传部、十大社团四大部门组成,为研究生团体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并通过有效地监督规范其发展,在此基础上鼓励研究生团体组织广泛开展学术科技、理论学习、对外交流、体育娱乐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六条 团体联合会理事团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理事团成员采取自我申请和团总支审核的方式确定;团体联合会下设秘书部、宣传部两个部门,设秘书部部长2名,宣传部部长3名。
第七条 理事团职责:
1、全面主持团体联合会工作,主持召开各类会议;
2、领导和监督各研究生团体开展工作;
3、掌握各团体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向研究生团总支汇报工作。
第八条 秘书部职责:
1、负责团体联合会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文印和整理,归档以及管理;
2、负责团体联合会重要会议,参与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团体联合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
4、协助理事团联系各院(所)以及协调其他部门的工作;
5、配合团体联合会其他部门事务。
第九条 宣传部职责:
1、负责研究生团体联合会和团体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提升研究生团体联合会的影响力;
2、负责典礼、晚会等的音乐、PPT、字幕的准备、制作、播放;
3、负责活动后期通讯稿的写作;
4、配合团体联合会其他部门事务。
第三章 学生团体组织
第十条 凡向研究生团体联合会申请、注册,研究生团总支批准成立,由若干本校研究生基于共同专业学习、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以有益于自身成长成才为最终目的的各级学生群众性非赢利团体,均为我校正式研究生团体。
第十一条 各学生团体组织必须自觉接受研究生团总支的指导,自觉接受团体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学生组织,并以组织名义在公共场所开展活动的学生团体,学校将责令其解散。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有关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团体联合会下设篮球社、足球社、排球社、乒乓球社、羽毛球社、英语社、公益社、桌上足球(手球)社、舞蹈社、网球社十大社团,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学也可以成立其它兴趣小组。
第十三条 团体联合会每学年末评选出若干个“优秀研究生团体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 本会的主要活动经费由学校研究生处拨给,由理事团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于团体联合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 本会可以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获取社会资金和赞助,以服务于本会的各项工作,拉取赞助经费的70%归组织,30%归团体联合会自行安排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团体联合会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
第十八条 本章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