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研究生团体联合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客观评价学生干部在任期内所表现出的工作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效绩,确定团联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方向,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学生干部的考评,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理事团考评和各学生干部互评相结合、定性考评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多角度考评办法。
第三条 该制度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所有学生干部。
第二章 考核规则、内容与办法
第四条 考核规则: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5分,按以下条例相应的加减分数,每学年进行两次考评,80分以上为优秀,可作为“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候选人;积分60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
第五条 考核制度
〈一〉例会制度
1、 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展开工作。
2、 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3、 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请假无效〉、3次请假作1次缺席,3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
〈二〉工作计划的考核
1、 各干部必须要在任期2周内制定出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2、 各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相应工作。
3、 工作计划要求合理、务实。
〈三〉工作总结的考核
1、 每学期末做期末工作总结。
2、 要求社长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做好活动总结,并在例会上进行汇报。
3、 总结报告要求精简、实事求是。
〈四〉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
1、 要求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完成所安排的工作,工作期间不得有不良记录。
2、 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形成团联的凝聚力。
第六条 评分标准:以75分为基准分
〈一〉 加分项
1、 策划组织活动,并顺利完成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每次加5分,协助人员每次加2分。
2、 按时参加例会,一学期内无缺席者,每人加2分。
3、 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或为团联带来荣誉者,每人加3分。
〈二〉 扣分项
1、 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3分;事假扣1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其评优资格〉
2、 举办活动后未按时上交总结及宣传稿的,每次扣3分。
3、 开展活动时,未按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导致活动无法举办的,每人每次扣10分
第三章 考核结果及申诉
第七条 学生干部日常考勤、培训的表现,各项活动的材料书写和活动影响力都将作为学年考评的重要参照。
第八条 学年考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理事团提出申诉。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干部评优资格。
第十条 档案和群众意见将作为学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十一条 该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
第十二条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