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
2014-11-04
浏览次数: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研究生团体联合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客观评价学生干部在期内所表现出的工作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效绩,确定团联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方向,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学生干部的考评,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理事团考评和各学生干部互评相结合、定性考评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多角度考评办法

第三条   该制度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所有学生干部。

                    

第二章 考核规则、内容与办法

第四条   考核规则: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5分,按以下条例相应的加减分数,每学年进行考评,80分以上为优秀,可作为“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候选人;积分60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

第五条   考核制度

〈一〉例会制度

1、 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展开工作。

2、 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3、 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请假无效〉、3次请假作1次缺席,3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

〈二〉工作计划的考核

1、 各干部必须要在任期2周内制定出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2、 各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相应工作。

3、 工作计划要求合理、务实。

〈三〉工作总结的考核

1、 每学期末做期末工作总结。

2、 要求社长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做好活动总结,并在例会进行汇报。

3、 总结报告要求精简、实事求是。

〈四〉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

1、 要求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完成所安排的工作,工作期间不得有不良记录。

2、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形成团联的凝聚力。

第六条   评分标准以75分为基准分

〈一〉   加分项

1、 策划组织活动,并顺利完成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每次加5分,协助人员每次加2分

2、 按时参加例会,一学期无缺席,每人加2分

3、 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或为团联带来荣誉,每人加3分

〈二〉   扣分项

1、 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3分;事假扣1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评优资格〉

2、 举办活动后未按时上交总结及宣传稿的,每次扣3分

3、 开展活动,未按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导致活动无法举办的,每人每次扣10分

第三章 考核结果及申诉

第七条   学生干部日常考勤、培训的表现,各项活动的材料书写活动影响都将作为学年考评的重要参照。

第八条  学年考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以理事团提出申诉。

第四章 附则

条  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干部评优资格。

条  档案和群众意见将作为学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十条  该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体联合会。

第十条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