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优秀研究生
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认真从事科学研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研究生,根据学校赣农大发[2011]32号文件及赣农大发[2011]3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条件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范围、条件:
(1)在校全日制2010级、2011级研究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有牢固的专业思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A.2011-2012学年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论文(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B.正式参加专著的编写工作(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C.个人科研论文获奖或获得专利;
D.参加科研学术活动获省级以上奖励。
(5)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条件:
(1)在党、团、学等各级各类组织担任社会工作的全日制2010级、2011级研究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3)加入各级各类组织,并在该组织任职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4)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学术科研活动,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二)评选的组织机构
1、各院(所)要成立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学科点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工作;
2、研究生处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的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个人向所在的院(所)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报登记表;
2、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分)会以及研究生社团等研究生组织应组织集体讨论,民主推荐出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
3、各院(所)评审小组对评选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本单位优秀个人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及时对反映的意见进行处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报研究生处;
4、评审委员会在院(所)评优推荐名单的基础上,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请各学院按本学院(所)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比例四舍五入法进行初评)对学生进行推荐,务必于2012年10月23日前将上述评选推荐结果按照有关表格要求填写,并将打印稿及电子稿报研究生处审核(电子稿发至陈小红的办公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在校全日制2010级、2011级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具有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文体活动及其它社会工作;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状态;
5、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者、有课程不及格、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1、一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评定,奖金1200元/年·人;
2、二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5%评定,奖金600元/年·人;
3、三等奖学金按参评研究生人数的25%评定,奖金300元/年·人。
(三)评选程序
1、每学年初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的院(所)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指导教师须对研究生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2、各院(所)按参评人数(本学年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比例四舍五入法进行初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宁缺毋滥;
3、各学院(所)对研究生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审核汇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各学院(所)针对本学院(所)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院(所)奖学金评定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一起于2012年10月23日前将上述评选结果按照有关表格要求填写,将打印稿及电子稿报研究生处审核(电子稿发至陈小红的办公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研究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评优申请表.doc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评优汇总表.xls
附件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