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学院(所)、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鼓励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社会和谐,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国家计划内录取注册在籍硕士、博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朴素,正派,无违纪行为。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无不良消费现象。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2008-2009学年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论文(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2)正式参加专著的编写工作(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3)个人科研论文获奖或获得专利;
(4)参加科技活动(第一主持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所)限报1名,研究生处将评出1名“自强之星”报送上级部门参评。
2、2010年1月9日前,申报“自强之星”的研究生将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相关媒体报道送至各学院(所)。
3、2010年1月11日前,各学院(所)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后,将候选人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报研究生处何元琴处,由研究生团总支组织评审后,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4、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1、报名表在活动官方网站下载
中国校媒网登录地址:http://star.chinaumu.org
腾讯教育频道登录地址:http://star.edu.qq.com
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为3000左右。
3、希望各学院充分挖掘“自强”的丰富时代内涵,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从广大研究生中挖掘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研究生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力争将这项活动打造成我校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研究生团总支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