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级研究生新生辅导员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充分做好我校2012级研究生新生的日常管理、学习科研、思想教育等方面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处将在2011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招聘一批研究生新生辅导员,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工作对象
招聘对象:已注册的全日制2011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工作对象:已注册的全日制2012级在校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推荐名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三、推荐时间和任职时间
推荐时间:2012年6月7日--2012年6月15日
新生辅导员任职时间:任职一年
四、工作期间待遇
200元/月/人,补助每学期末考核后发放
五、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
2.曾经加入过党、团、学等各级各类组织,并在该组织任职满一年以上,或有过学生辅导员经历,且取得较好工作业绩;
3.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学术科研活动,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六、工作职责
1.熟悉本学院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关心和了解同学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为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2.协助研究生处和学院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研究生处汇报本学院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动态,及时将学校和研究生处相关研究生信息、要求与通知传达到学院研究生,并检查重要工作和规章制度在同学中的贯彻落实情况,积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3.督促本学院研究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学院研究生行为引导、言论引导、学风引导工作;
4.协助研究生处和各学院做好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密切关注本学院研究生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如遇到突发意外事件,须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处和本学院相关领导和老师汇报,并协助处理;
5.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的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关注重视本学院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研究生处汇报心理咨询工作动态;
6.协助研究生处做好研究生党团活动,积极推进研究生的党建和团建工作;
7.完成研究生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在指定学院工作,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学院,不得借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散播不当言论和通知;
2.自上任后,做好研究生新生辅导员的相关保密工作;
3.任期内,服从研究生处安排,听从指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4.任期内,手机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任期内,须注意着装等形象,服务需热情细致、耐心周到;
6.遵守学校和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好研究生新生的表率;
7.工作期间,如遇病假、事假,需向研究生处办理请假手续,获批后方可按请假处理,返校后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八、工作考核
研究生新生辅导员每半年考核一次,每一年总结一次,考核以业务落实情况和工作业绩为主。一年任期内两次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合格证明,考核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额外补助。如有工作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及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撤销其研究生新生辅导员资格并停发补助,同时,由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递补研究生新生辅导员。
九、推荐材料上交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2012级研究生新生辅导员推荐表》纸质档3份和电子1份报送至研究生处陈小红处(5518)。
附件一:2012级研究生新生辅导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2012级研究生新生辅导员推荐表.doc
研究生党总支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