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首届江西农业大学
“廉洁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广泛传播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积极开展青年学生廉洁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0月—12月开展首届江西农业大学“廉洁新星”评选活动,现将研究生参加此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廉洁新星”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校纪委、校团委
承办:江西农业大学青年廉洁社(以下简称“青廉社”)
四、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
2、乐观上进,有较强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及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
3、自我要求严格,学习勤奋、工作踏实、生活简朴,立志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4、对廉洁宣传教育方面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时刻给他人传递崇廉尚洁的正能量。
5、无任何纪律处分,无任何背离廉洁诚信价值的行为。
6、原则上有参加公益活动的经历。
五、大赛流程
本次活动计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启动阶段(10月12日—10月15日)
校纪委、校团委联合发文,研究生团总支细化通知到各研究生分会,由各研究生分会广泛宣传动员,扩大活动的参与面。
2、报名申请(10月16日—10月22日)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可自愿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
3、资格审查(10月23日—10月27日)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作为正式的“廉洁新星”候选人,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4、廉洁知识考试(10月31日—11月1日)
以笔试的方式参加廉洁知识作答,题库由青廉社提供,题目从题库中随机选取。以考试成绩作为依据,此轮淘汰率为50%。
5、活动展示(11月2日—12月2日)
参加由校纪委和校团委组织的公益活动,以“一元钱行动计划”为主题,通过活动成效来作为考评依据,此轮淘汰率为30%。
6、公开答辩与专家评审(12月6日)
组织进行公开答辩,由校内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判,评选出30位拟当选名单。
7、进行公示(12月7日—12月11日)
通过校纪委网站和青廉社微信平台对拟当选的“廉洁新星”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情况,将由校纪委和校团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8、发布结果(12月15日前)
公示结果无异后,最终公布廉洁新星当选名单。
六、活动奖励
1、颁发廉洁新星荣誉证书,等同于校级荣誉,并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2、在2015—2016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3、将组织廉洁新星前往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学习、培训。
七、活动要求
1、“廉洁新星”当选者需参与大学生廉洁宣誓活动,承诺终身保持个人廉洁、拒绝腐败,并承诺在将来的学习工作中积极推广廉洁诚信并实施廉洁领导或管理;
2、在不违背自愿原则的情况下,“廉洁新星”当选者自动成为青廉社的学生干事。
3、“廉洁新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优异的表现感染、影响和带动他人,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标杆。
4、“廉洁新星”当选者如若在今后存在违反校规校级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该荣誉称号。
各研究生分会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切实做好组织工作,按照要求的推荐数量(见附件1)于10月20日晚上10:00前将申请人汇总表(见附件3)和报名表纸质版交研究生宿舍北区5栋321,电子稿请发至邮箱171505288@qq.com (报名的电子文档用“院系+作者姓名”命名)。各分会也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树立廉洁意识,提升廉洁素养,在践行中国梦、实现个人梦的征程中谱写廉洁人生新篇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付晨曦、夏敏,联系电话:17779144620、18338319603。
附件:
附件1各分会推荐数量.doc
附件2廉洁新星候选人报名表.doc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首届“廉洁新星”评选活动申请人汇总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团总支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