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研究生暑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学校定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8月29日期间放暑假,为确保全体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现将研究生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全体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假期禁止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方游泳,尤其是不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2、假期回家或外出,务必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暑假期间因课题要求需在学校进行科研实验的同学,务必增强实验安全意识,要经常对实验室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4、留校研究生应加强暑假期间宿舍安全管理,增强自身的防火、防盗和防骗意识,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电炉、热得快等违规电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禁止留宿他人;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避免被盗和被骗事件的发生。
5、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或在暑期期间进行勤工助学的研究生,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完成各单位的工作任务,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要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6、由于志敏大道改造,暑期会不定期停水停电,请做好随时停水停电的准备,提前储水;入住板栗园的同学,由于楼栋之间间隙较窄,要做好防盗准备。
7、假期结束后全体研究生务必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导师和所在单位请假。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