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赣农大发〔2014〕10号)有关助研津贴的发放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指导在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
二、申请条件
1、受助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培养;
2、导师项目经费无力支付所带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元助研津贴;
3、通过劳务费、版面费、出差补助、生活补助等各种方式,导师给所带硕士研究生一学年内累积资助金额未达到1200元。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导师认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表》(附件),打印本人项目经费余额截图并签字;
2、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签字、盖章(盖单位行政公章);
3、研究生院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206室里间)核实导师项目经费余额;
4、研究生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公示;
6、学校审批。
四、申请时间
3月25日前由导师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206室里间),并核实导师项目经费余额,电子版申请表和项目经费余额截图发送至陈小红办公系统(5518)。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并以本次工作为契机,全面清查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情况,督促导师认真执行《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
2、在政治学院、人文学院、高教所中某一单位指导2015级硕士研究生达2人及以上的导师,可以按照2015年硕士招生时有关会议的精神申请助研津贴。
3、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含上述第2条所指导师)本次申请助研津贴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200元,获批的助研津贴将通过工行卡(学生资助卡)直接发到受助硕士研究生本人。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