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元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肺炎疫情防控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的要求,以及上级各部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准切断传染源,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最大限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排查
各培养单位要分湖北武汉籍、湖北非武汉籍、非湖北籍等三个类别,对研究生相关肺炎疫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排查,认真排查落实到每一位研究生。主要了解学生现居住地、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假期活动情况和新学期返校计划等,特别是对近期去过武汉或者接触过疑似患者的研究生要重点关注,发现疑似人员要立即上报,并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责任,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研究生要认真配合,确保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告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要密切关注研究生身体情况,做好相关肺炎疫情信息报送工作。针对湖北、武汉籍以及出入过武汉、湖北等地区,可能与确诊人员、疑似人员有过接触的同学,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就医或自行隔离14天以上。培养单位一旦掌握的相关信息,即知即报,在第一时间报告研究生工作部,并做好相关处置情况的跟踪了解。各培养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充分发挥好联络员、信息员的作用,保证报送信息及时、全面、精准。
三、强化健康教育
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要通过电话、微信、QQ、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加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研究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安全教育,帮助同学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预防措施,引导同学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提醒同学不参加聚餐集会等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强化返校管理
为最大限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联络,明确告知新学期研究生返校注意事项:
(1)所有研究生寒假期间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寒假期间尽量呆在家中,不要随意外出;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可能会调整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后,研究生工作部将及时告知,培养单位要注意调整教学计划和相关工作,同时通知到所有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相关任课老师,并要求所有研究生按照学校调整的开学时间返校;
(3)学校开学之日,允许人员流动的生源地的同学可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返校,被禁止出入的生源地的同学,应服从当地防疫工作安排,办理请假手续,不要擅自违规返校;
(4)所有返校同学一律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做到返校前有报告,返校时严格执行检查、准入、报备等相关制度;
(5)所有返校同学应做好自我隔离工作,入住寝室后要彻底打扫卫生,认真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不串门、不聚餐、不集会、不留宿他人等,自觉配合开展医学观察,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就诊;
(6)所有在读研究生,返校后一律在自己的寝室住宿,并遵从公寓相关管理规定,特殊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将根据相关管理文件处理;
(7)在新学期校内课程教学和实践环节中,如确实需要与动物接触的,应根据教学管理要求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在肺炎疫情平息之后再进行;
(8)新学期因专业学习需要,必须离校参与实习实训的同学,在没有健康保证的情况下,应根据培养管理要求及时调整实习实训计划,在肺炎疫情平息之后再进行。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体动员、全员防疫。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向研究生工作部报告,以便共同应对,合力打好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如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新的工作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届时研究生工作部将及时发布。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