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评选2022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函〔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项目入选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对象是已经注册的2021级全日制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

(四)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有一名学生的项目入选。

二、评选推荐名额及项目资助经费情况

本次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为64个,其中,学术型33个,专业型31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推荐参评项目数见附件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每个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上控制在5000元左右。

三、申报时间

2022524----2022615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采取研究生自愿申请与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向其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初评,并2022615日之前将最终确定的推荐项目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江西省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档(附件3用Excel格式制作)发送至陈小红办公系统(5518)。联系人:陈小红,联系电话:0791-83813897。

(三)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上交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研究生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小组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予以立项。

(四)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在工作中要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得力,程序完善,操作规范”,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附件:

附件1: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推荐评选项目数.xls

附件2: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江西省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