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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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每位毕业研究生必读,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

  

全体毕业研究生:

    根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研究生实际,学校决定从2017年5月25日开始办理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办理时间

就业手续办理时间: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2017年5月31日--6月1日 ;每天下午:2:40-5:30。

二、就业协议书

毕业研究生上交《就业协议书》到研究生院审核,就业协议书上需要用人单位填写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不能选填。尤其是组织机构代码、单位邮箱、单位性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档案寄送地址、邮编。其中组织机构代码必须是9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者是18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不清楚可以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 诚信体系实名制查询官网进行查询;单位邮箱可以填写招聘邮箱或者是用人单位联系人的QQ邮箱,联系电话要求填写座机和手机,单位联系人要填写全名,不能填写王先生、李小姐。为了保证档案寄送的安全性,请毕业研究生在就业协议书反面详细注明档案寄送详细的地址,具体到什么街道多少号,邮政编码,档案接收人的姓名和电话,由于是通过EMS的方式寄送,最好提供档案接收人的手机号码,保证档案安全送达。

    1.落实已入编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直接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即可。

    2.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不需上交就业协议书,直接派遣回原单位。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需要提供用人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邮箱、档案寄送的详细地址、邮编、档案接收人的姓名和电话等信息。

    3.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硕士研究生需要上交空白就业协议和博士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调档函上也需要注明录取学校研招办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若调档函上未详细注明地址,请毕业研究生问清楚后写在调档函上。

    4.落实聘用制接收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除了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外还需要加盖人才市场的公章或者人才市场出具的调档函,毕业研究生可以自行选择人才市场,就业协议书没有加盖人才市场公章的是不允许派遣到人才市场的。另外大家在单位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上报教育部时会被认定成虚假单位,所以大家在找单位的时候一定要找有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如果是落实到发达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除了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人才市场的公章外,还需要出具发达城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需要把人事关系派遣到深圳的毕业研究生还需要深圳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除了人才市场之外,毕业研究生也可选择将人事档案派回生源地,具体要求详见第5点。

    5.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研究生除了上交就业协议书之外,还需要上交回原籍申请(见附件1)。今年江西省生源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派到各市教育局,但是人事档案寄送到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例如:某毕业研究生是江西上栗县生源,其报到证开到江西省萍乡市教育局,但是档案邮寄到上栗县人才交流中心。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研究生不需要加盖人才市场的章。生源地为江西省的毕业研究生,我们将提供档案寄送的地址和邮编、电话等信息。生源地为省外的毕业研究生则必须自己问清楚档案寄送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等信息,详细填写在派回原籍申请表上。

    6.自主创业的毕业研究生,直接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自己企业的公章,并且找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人事档案或者可以选择派回生源地。如果是毕业研究生本人自主创业企业,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就用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毕业研究生和别人共同合伙创办企业的,需要提供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就用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带来核查,复印件上交江西省就业办审核)。

三、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可分为:1.迁到单位;2.迁到人才中心;3.迁回家;4.迁到博士录取单位。不论是以上哪种情况,请毕业研究生务必要先到落户的派出所或公安局问清楚是否可以落户,在确保落户方同意接收的情况下方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落户方不同意接收,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出容易变成黑户。即使是迁回家也务必要咨询清楚是否可以落户。

户口分为本省户口和外省户口,如果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的地址为省外,毕业研究生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迁移的地址为省内将直接将户口底页发放给毕业研究生,户口底页等同户口本,务必不能遗失,否则会变成黑户。

毕业研究生户口迁到省内的,直接持身份证、学生证到学校户籍科领取户口底页,并且上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到研究生院。户口迁到省外的,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研究生需要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在身份证复印件的正面注明户口迁移的派出所和详细地址,户口的迁移只能是迁回原籍或者是根据报到证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进行迁移,不能随意迁移。所以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需要注明迁到单位还是迁回家或迁到人才中心或迁到博士录取单位,与此同时还需要提供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不迁移户口或者户口不迁到博士高校则不需要。被我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本科非我校毕业,户口从本科学校迁到我校的毕业生,需要注明从本科学校迁来,现需要迁回家里。无论是户口迁移证还是户口底页都不可遗失。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请注意,今年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同学要等到报到证下发后才能统一办理,迁到博士学校的毕业研究生要等到录取通知说下发之后才能够办理,所以这部分同学不要着急离校,不然后续户口手续没办法办理。

四、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院系研究生支部统一办理,研究生院不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选择派回原籍或者单位没有党组织或者人才中心不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可以选择将党组织关系迁回家里所在的街道或者是村里。有单位或者托管在人才中心并且单位可以接收或者人才中心愿意接收党组织关系,可以选择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或者人才中心。党员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党员材料和人事档案一起转递。

请每位毕业研究生务必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来研究生院办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将直接影响毕业。毕业研究生如选择推迟毕业,请提前告知。

  

附件一:2017届毕业研究生派回原籍申请书.doc

附件二:2017年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