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报送、就业派遣及档案转接工作,根据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届江西省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就业中心字〔2022〕46号)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江西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63号)和《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7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就业方案
(一)调整时间
1.集中调整时间:6月14日-6月17日。
2.灵活调整时间:6月18日-8月31日。
(二)调整范围
就业方案中的必填字段,重点是基础数据字段(学生人数、学生手机号、QQ号、个人及家庭联系电话)、就业状况统计相关字段(毕业去向、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报到证相关字段(报到证签发类别、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
(三)调整要求
1.根据上级要求,在集中报送就业方案后,学校就业方案中不能增、减毕业生人数,只能调整方案中已存在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故请各学院核对并确认本学院最终毕业研究生毕业人数,如需删减,请在6月17日前联系研究生院就业办。
2.就业方案中的所有必填字段均需真实、有效,如有变化,请各学院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并联系研究生院更新数据。
3.6月17日前,各学院需通知毕业研究生分别登录就业方案信息数据核对系统、就业方案信息数据调整系统、档案转递信息数据填报系统(见附件1),核对、调整、登报其就业相关信息。
二、进行就业派遣
(一)去就业地报到
就业方案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其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其户档,其户档将迁往就业单位所在地,报到证抬头即为户档接收单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1)落实就业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
(2)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如毕业生就业单位有统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可在就业后由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挂靠手续);
(3)在生源地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生源地。
(二)回生源地报到
就业方案中暂未就业或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不能接收人事档案关系的毕业研究生,其报到证签发至生源地所在就业主管部门(见附件2),其档案随转至相应人才机构(见附件2)。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2)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三)未签发报到证
1.升学和部分出国的毕业研究生不予签发报到证。升学的硕士毕业生户档转至其考取学校。
2.如毕业研究生自愿要求不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其本人需向学校提交《自愿放弃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申请书》,且申请人及其家长均要亲笔签名和填写身份证号,学校要签章。申请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学校和省就业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并依据其申请书不再签发申请人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领取、改派报到证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学校预计于6月下旬发放报到证。为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充分就业,不影响已签约毕业研究生及时就业,学校在8月20日前可为毕业研究生批量办理报到证改签,如需急用,毕业研究生亦可本人或委托他人自行办理报到证改签。届时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三、做好档案转接
(一)整理档案
6月15日起,各学院可到研究生院领取新版档案袋(内袋、外袋)。所有毕业研究生档案的内袋可继续沿用旧版档案袋,外袋必须使用新版档案袋。
6月26日前,各学院需按照《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74号)(附件3)要求,将毕业研究生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党团档案)归档、整理、核验、签封完毕。
(二)移交档案
6月27日前,各学院需将毕业研究生的档案移交到研究生院。移交时,研究生院将对档案进行抽查式复核。若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或存在漏归情况,研究生院将不予接收,相关学院需在更正、补齐档案后再行移交。若复核过程中未发现问题,移交双方方可履行档案移交手续(附件4)。
(三)转递档案
6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根据就业方案对毕业研究生档案进行一次性转递。转递以邮政EMS方式进行,必要时派专人送达。未经允许,各学院不得擅自转递毕业研究生档案,研究生本人或亲属亦不得自取档案。
(四)查询档案
1.档案寄出后,毕业研究生可在“江农研之声”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邮寄情况:EMS单号、寄送日期等信息。根据EMS单号,可通过邮政11183电话、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或登陆www.ems.com.cn网站进行跟踪查询。
2.毕业研究生要密切关注自己的档案去向情况,若报到三个月后,档案接收单位未接收到档案,可通过学校查找。毕业一年后,邮局不办理档案查找业务,学校只提供档案去向。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通过毕业研究生教育等途径加强毕业研究生对人事档案转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学生对其填写的本人就业派遣、档案转递信息务必确认无误,若因填写的档案寄送信息有误而导致档案在转递过程中无法投寄而遗失,责任自负。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抓好档案材料的归档、核对和移交等环节,严格责任到人,杜绝出现档案材料错装漏装、丢失等现象。
(三)各学院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确保责任到人和管理到位,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加强对参与档案整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学院可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学生干部或学生助管参与整理档案,原则上应优先安排中共党员。
五、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
联系人:席步鑫,联系电话:0791-83828430。
附件:
附件1:就业方案信息数据核对系统、就业方案信息数据调整系统、档案转递信息数据填报系统.doc
附件2:2022届毕业生全国各地派遣地址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3: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4 档案移交登记单.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