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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63号)和《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19]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将于近期进行离校研究生滞留档案清理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往届毕业研究生、往届结业研究生、退学研究生、往年放弃入学资格准研究生。
二、清理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三、清理方式
(一)派遣至就业单位
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档案,可向学校提供有效调档函,申请将档案派遣至就业单位。
(二)派遣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落实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档案,可向学校提供有效调档函,申请将档案派遣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派遣至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1.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档案,也可申请将档案派遣至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未落实就业单位,只可按规定将档案派遣至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工作安排
(一)通知学生登记派遣信息,整理移交档案
2023年3月14日-3月19日,相关学院需通知相关学生登记派遣信息(江西农业大学已离校研究生档案派遣信息登记系统:https://www.wjx.cn/vm/PG234RM.aspx#),并按《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19]74号)中的相关规定整理、封装、移交已离校的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档案。
(二)整理审核学生派遣信息,按时派遣档案
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学校将对学生登记的派遣信息进行审核。对于登记规范的,学校将在此期间按规定进行派遣;对于登记不规范的,学校将在学生重新登记后按规定进行派遣。
(三)提醒学生关注档案去向,确保转递安全
2023年3月24日后,学生可通过“江农研之声”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邮寄情况。档案单号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将不可查询。
五、相关说明
1.凡未按时办理者,学校将按规定将其档案转递至其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就业协议单位(定向生档案发往定向委培单位);
2.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档案材料的归档、核对和移交等环节,严格责任到人,杜绝出现档案材料错装漏装、丢失等现象。
六、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
联系人:席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28430。
附件:
附件1:滞留档案离校研究生名单.xlsx
附件2:全国派遣地址信息.XLSX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