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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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学位论文评审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4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生院进行复审。资格初审须于3月15日之前结束,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2024年上半年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汇总表》(附件1)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详见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为切实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保障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承诺书》(附件3)各培养单位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办法严格按照(赣农大研发﹝2019﹞33号)文件贯彻执行。此外,研究生提交导师签字的《江西农业大学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各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核后进行保存备查,导师将研究生电子版论文(WORD格式,以“姓名_学号_学院”命名)发送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收齐后于3月29日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3.经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并通过后(被检测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评审论文一致,去除致谢部分,具体要求见《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33号)文件,下同),研究生院将集中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由于资源有限,每篇论文原则上只提供一次检测机会,学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4.博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后,各学院于4月3日前将符合送审要求的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稿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送审平台具体要求进行上传。学院须将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原件(学院存档备查)、电子稿及论文评审费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学位论文全部由各学院负责送至校外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双盲评审。根据《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19〕49号)文件精神,硕士学位论文须进行抽查评审,被抽查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于4月3日前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送审平台具体要求进行上传评审。上半年被学校抽查但个别未参加评审的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抽查评审有效性保留至其申请学位。学院须将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原件(学院存档备查)、电子稿及论文评审费交至研究生院。各学院送审学位论文前,须要组织对学位论文格式进行抽查,对于不符合论文撰写规范的,限期一周内修改,不按期修改或修改不通过者不予进行论文送审。

5.论文评审通过后,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毕业答辩材料,研究生填写有关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附件4)。

二、学位论文答辩

1.为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所有研究生论文答辩,必须征得导师、学科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严格按《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赣农大发﹝2019﹞84号)文件执行。

2.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7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截止日期为6月3日。

3.根据《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对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者需再次进行学位论文(WORD格式,以“姓名_学号_学院”命名)相似性检测,不符合检测要求的学位论文一律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报送学位申请材料

1.报送的学位申请材料包括:

1)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附件4);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表决票和研究生申请学位汇总票的电子和纸质材料(附件5);

3)各培养单位《2024年上半年XX学院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信息表》的电子和纸质材料(附件6);

4)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以“学号_10410_一级学科名称(代码)_二级学科名称(代码)_作者姓名”命名)

2.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5日。

四、其它事项

1.未经相似性检测或相似性检测未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审。

2.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强化导师的责任感。对个别难以完成指导研究生论文任务的,应选派得力助手或另外安排指导教师,确保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要关心那些长期不在导师身边或外校兼职导师指导的研究生的论文完成情况。

3.各培养单位要强化研究生教学秘书的职责,妥善安排有关人员论文答辩期间的工作。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的工作要求见附件7。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和答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指导教师从培养单位研究生业务费中支付。其他人员的论文评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5.各培养单位须了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的欠费情况并积极催缴,欠缴学杂费的研究生的论文一律不予评阅、答辩。

6.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所有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切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附件:

附件1:2024年上半年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材料清单.doc

附件5:研究生申请学位表决票和汇总票.xls

附件6:2024年上半年XX学院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7: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的工作要求.doc

附件8:本通知中涉及的文件.zip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