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7
浏览次数:
1163

全体研究生: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1222日至24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组织国家考试作弊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通知要求,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预防和杜绝我校研究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考试中参与或组织作弊行为,特通知如下:

1.不得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任何参与替考、助考等帮助他人作弊的行为,并不得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2.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若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批准。

3.凡是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的,一经查实,对涉事研究生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