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赣农大研发〔2024〕3号)
发布时间: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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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工作实际,现就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制定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PA教育中心)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承担起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院长和MPA教育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2.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就意识形态工作作党内通报,年终述职向学校报告。

3.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理论的学习。

4.加强教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工作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5.加强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与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

6.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学术讲座、论坛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7.加强对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8.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三、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做好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引导好职工和研究生加强自觉远离邪教、抵制渗透、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3.了解和掌握职工信教人员情况,教育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坚决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坚决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

1.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3.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委、校党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建设维护好研究生院网站、MPA教育中心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加强网站技术防护措施,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制度。

4.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涉及研究生的网络舆情动态。

5.明确责任,要在“ 控、审、引、管、防、盯”六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的应对能力,加强研究生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微博的管理。一是落实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二是明确文责,所有发布信息均标注撰稿人或出处。三是分级审核,所有信息发布均需要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通过后方能发布。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MPA教育中心

二〇二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