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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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着力促进困难毕业生群体顺利就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2024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校读研究生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或脱贫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不重复享受。

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后,由学校在规定时间集中向南昌经开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报。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政策公告

学院要及时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标准、申请流程、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告知本学院应届毕业生,同时提醒毕业生必须提前申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账户

个人申报毕业学年的9月20日至10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进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ycxqzcybt/index.html#/)(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的“学生入口”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确因不便网上申请的,可联系学校线下申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校验初审毕业学年的9月20日至11月10日

1.系统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系统校验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初审。11月10日前学校将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人工校验审核,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公示复核毕业学年的10月10日至12月25日

1.汇总公示。对通过系统校验学校初审的,学校将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学校将在管理服务平台上对毕业生申请信息标注公示结果,并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信息统一提交复核

2.人社复核。未通过复核,但毕业生本人认为自身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重新上传佐证材料,经学校初审公示后再次上报复核。

拨付资金

补贴申请统一通过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受理、核审,并由相关部门直发至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的江西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及时进行申报,做到应申尽申、愿申尽申。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学院要明确告知毕业生按时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研究生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求职创业补贴,之前已申过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申请人本人档案。

五、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席老师,0791-83828430。

 

附件:江西省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生试用版).pdf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