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3
浏览次数:
4617

各学院(中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毕业研究生就业签约手续,更好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4 号)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将启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签约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校院两级就业工作人员、2022届毕业研究生、用人单位

二、操作流程

网上签约平台针对已在平台注册的用人单位以及未在平台注册的用人单位,分为线上签约解约和线下签约解约等功能。操作流程包括毕业研究生、学校(学院或中心)及用人单位三部分。

(一)线上签约。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签约平台发起签约邀请,毕业研究生在应约有效期内对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作出签约回应。若同意签约,等待学院(中心)、学校依次审核后即可完成签约。

(二)线上解约。可由毕业研究生或用人单位发起解约申请。若双方同意解约,等待学院(中心)、学校依次审核后即可完成解约。

(三)线下签约。在网上签约平台上选择“未签就业协议申请签约”,在线填写就业协议相关信息,提交学院(中心)、学校依次审核后即可下载打印电子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时回传单位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至平台,等待学院(中心)、学校依次审核后即可完成签约。

(四)线下解约。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解约函后,通过网上签约平台向学院(中心)发起解约申请,等待审核后即可完成解约。

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操作指南》(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毕业研究生注册及登记信息

1、全体2022届毕业研究生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系统注册,并填写真实信息。

2、针对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纸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需补充登记就业信息的毕业研究生,于2022年8月31日前在网上签约平台上选择“已签就业协议登记信息”,按照已签订的纸质就业协议书内容填写信息,上传就业证明材料,提交学院(中心)、学校审核。

3、针对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书、其它各种就业形式就业及未就业的毕业研究生,于2022年8月31日前在网上签约平台上选择“无需就业协议去向登记”,按照不同毕业去向类型的具体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学院(中心)、学校审核。

(二)学院(中心)及用人单位注册

1、各学院(中心)须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网上签约平台,于2021年10月18日前启用院级子账号(详见附件5)、自学网上签约平台培训PPT(详见附件6),并及时处理平台信息。

2、各学院(中心)可将附件4转发给有合作的用人单位,引导其完成网上签约平台的账号注册。

四、注意事项

(一)网签平台网址:wq.ncss.cn。毕业生:学信网账号(“学生登录”入口),用人单位:网签平台单位账号(“单位登录”入口),学校/学院(中心):就业管理系统账号(“学校登录”入口)。

(二)毕业研究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约。一旦签约成功,其他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只能被查看,但无法操作。请毕业研究生认真考虑,慎重签约。

(三)毕业研究生签约与否不影响其他单位对其发起签约邀请。

(四)针对已经签约的毕业研究生,提交至网上签约平台的信息及材料应与纸质证明材料内容相同。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就业科咨询。

联系人:席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28430 13027213676

 

附件: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功能说明.pdf

附件2: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操作指南(毕业研究生).pdf

附件3: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操作指南(校院用户).pdf

附件4: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操作指南(用人单位).pdf

附件5: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子账号信息(研究生部分).doc

附件6: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使用培训PPT(校院用户).pdf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