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研究生办理2015-2016学年度退宿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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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研究生办理20152016学年度退宿手续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部分研究生因被外派实习/实验或其他原因,下学年(2015年9月-2016年8月)不需在学校研究生公寓住宿。为便于研究生住宿的管理,现将2015-2016学年度退宿手续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宿材料准备

退宿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退宿申请表》(一式三份),外派实习/实验研究生还须认真填写《协议书》(详见附件)。

二、退宿截止时间

退宿申请人须于5月15日(周五 )前将退宿申请表(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处二楼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212)。

三、其他说明事项

1、研究生导师及其所在学院(所)应认真审核研究生退宿申请原因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及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同意其办理退宿。

2、退宿研究生在外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做有损于学校有损于研究生形象的事。

3、研究生导师及其所在学院(所)应切实加强对退宿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办理了退宿的研究生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况,一概由退宿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4、研究生退宿后须与所在学院(所)、导师及研究生处保持经常性联系。校外住宿地址如有更改要及时到学院(所)和研究生处重新办理登记。

5、研究生退宿后须在学生宿管中心规定的相应时间内配合学生宿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宿舍财产清点、检查工作,并及时将宿舍钥匙退还给学生宿管中心。 

6、经财务处、学生宿管中心、研究生处协商,最终决定:研究生退宿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年5月份(针对老生)、每年9月份(针对新生),其他时间段不予办理。此外,研究生退宿手续一年一办,如退宿时间在一年以上者,在次年5月份仍须再次上交退宿相关材料,否则,学校将认定该生已结束一年退宿时间正常返校,学生宿管中心将重新安排住宿,财务处将重新收取住宿费用。

                                           

附件一: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退宿申请表.doc

附件二:协议书.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