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硕士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1151

     

 

各有关院():

为了使2012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稳步进行,请你们组织本院()各学科授权点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认真制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请于十月底之前制订完毕,指导教师本人、硕士研究生、所在院(所)、研究生处各一份。交研究生处的培养计划,由所在院(所)教务秘书收齐送达。

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注意事项:

1、指导教师在制订培养计划时,课程安排要以《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草案)的课程设置为指南;学分应控制在28-32学分之内;

2、由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开始外出做实验,因此,要求将硕士研究生的主要课程尽量安排在第一和第二学期;

3、指导教师因工作有变迁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对研究生的培养带来严重影响的,要重新落实和安排指导教师,然后再制订培养计划;

4、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注意研究生实践研究环节的具体安排;

5、院(所)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要对本院(所)的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认真审查,协调计划,并在培养计划表上签名。

特此通知

注:研究生培养计划格式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研究生处

201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