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同学: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请你按以下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各位新生凭《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9月15日来校报到。无故逾期七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位新生在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原件务必带来);另交所有证书复印件一份。凡复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非应届考取博士研究生须转工资关系(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连同人事档案一并寄来。除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外,其他新生人事档案必须于7月15日前转至我校(电话:0791-83828430)。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人事档案或无法提供寄出证明者一律按定向培养研究生处理。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将《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最迟须在7月15日前寄至我院。
四、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博士生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五、为方便、安全起见,学校为新生办理工行银行卡一张。在校期间将使用此银行卡办理缴费手续及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同时此银行卡与学校一卡通绑定使用。请您在收到银行卡后,持该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任何工行网点办理该卡的启用,并于每学年报到注册前(9月1日前)将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存入银行卡中,学校将委托工行新建农大支行从银行卡中代扣您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有疑问,请致电工商银行全国服务电话95588或工行新建农大支行电话0791-83813488。
为避免因使用银行代扣方式缴费而出现法律纠纷,江西农业大学与您约定如下:
(1)您一旦启用该银行卡,就视为您同意江西农业大学通过银行从您的银行卡中代扣学杂费;
(2)江西农业大学承诺,江西农业大学通过该银行卡只代扣本人学杂费,不擅自扩大代扣范围;
六、新生需准备好本人最近半身免冠一寸彩照6张(含电子档)。生活用具自备,学校不要求统一配置。
七、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考生需注意:(1)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及其直管省属高校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写“江西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开至“江西农业大学XXX学院(单位名称)”。(2)除上述情况,其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一律写“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去向开至“江西农业大学XXX学院(单位名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生本人入学后直接交至各学院研究生支部。党员材料必须放在人事档案内一起寄到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八、新生户口尽量不要迁入学校。需要转户口的学生请自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底页(姓名必须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相同),迁移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江西农业大学(下罗派出所)。
九、已婚或需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必须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须由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两份。以上表格入学报到时由新生辅导员收齐后上交至研究生院。
十、请全体2018级博士研究生关注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官方微信平台“江农研之声”(二维码附后),我们将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最新入学相关事宜。同时请大家加入“江西农大18级博士生群”,群号为:774343368。
十一、报到具体地点以学校届时安排为准。在报到日,汽车站、火车站我校设有新生接待站。
附:《博士入学新生需准备材料清单》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
博士入学新生需准备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目录 | 接收部门 | 接收时间 | 备注 |
1 | 新生录取通知书 | 研究生院 | 开学报到时 | 须迁户口的新生无需上交录取通知书 |
2 | 毕业生、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 研究生院 | 开学报到时审核原件 | |
3 |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 研究生院 | 开学报到时上交复印件 | |
4 | 身份证复印件1份 | 报到时上交复印件 | 开学报到时上交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在A4纸同一面 |
5 | 1寸半身免冠彩照6张(含电子档) | 新生辅导员 | 开学报到后 | 不要随档案邮寄 |
6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 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 开学报到后 | 新生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不要随人事档案邮寄 |
7 | 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底页 | 户籍科 | 开学报到后 | 新生自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底页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8 | 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 新生辅导员 | 开学报到后 | 已婚或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必须上交,要求一式两份,两份均需加盖公章,且要上交原件 |
9 | 新生人事档案 | 研究生院 | 7月15日前 | 要求通过EMS邮寄到学校 |
10 | 定向委培协议书 | 研究生院 | 7月15日前 | 定向协议书要求具备人事自主权单位签章(即档案保管部门)要求通过EMS邮寄到学校 |
11 | 工资关系 | 研究生院 | 7月15日前 | 要求随人事档案一并邮寄 |
12 | 党员材料 | 研究生院 | 7月15日前 | 要求随人事档案一并邮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