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十二党支部党员之家管理办法(赣农大研发〔2024〕13号)
发布时间: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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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十二支部党员之家是开展支部党员日常教育和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之一,是教育党员、凝聚党员、管理党员和服务党员的有效渠道,也是联系群众、影响群众的桥梁。

二、党员之家的建设与管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面向党员、贴近党员、服务党员”为宗旨,以加强先进性建设和主动服务为重点,努力把党员之家建设成为党员的活动之家、交流之家、精神之家、心灵之家。

三、党员之家面向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所有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教职工开放,可以在党员之家内阅览图书报刊,并进行相关问题的探讨交流。

四、党员之家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管理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管理,如需借用活动室,须经党支部组织委员同意才可使用,党支部组织委员对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五、室内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不得随意外借,室内书刊杂志阅读后请放回原处。

六、活动室使用人员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由研究生院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十二支部委员会

二〇二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