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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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研究生招生宣传,新增导师培训,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作如下规定:
1、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确保研究生生源数量和质量,一方面,请各学院(所)结合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情况,每年7月份以前开展1-2场考研报告会。学院(所)须提前将报告会具体安排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按统一格式制作宣传海报,研究生处将给予报告人一定的劳务费补助。另一方面,为方便考生网上查阅我校招生专业和导师信息,请各学院(所)于每年6月30日前将整理好的本单位招生专业简介、导师信息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决定定期组织新增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将作为导师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新增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均需进行上岗培训,未参加培训者,学校将不予发文认定其导师资格。
3、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请各学院(所)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学期第一周内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统一报送研究生处检查并存档,在学术型研究生第四学期第一周内将学术型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统一报送研究生处检查并存档。
4、为维护学校的声誉和进一步提高导师的责任心,防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处决定使用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所有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参照《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赣农大研发[2010]14号)执行。同时要求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论文送审之前需分别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和《江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需本人承诺,经导师、学院分管领导、学科点专家组和研究生处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