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按照科学选拔、公平至上、质量为上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全面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招生质量,结合学科特点,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与方式,强化工作组织,安全稳妥地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注重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充分发挥和规范博士生导师在人才选拔的作用,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切实保证生源选拔质量。
(三)严格博士招生组织管理与监督,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成立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为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一)成立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校纪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教务处、校医院、保卫处、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组织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分配、制定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及重大事项处理等事宜。
(二)成立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由校纪委、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协调处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中的有关申诉。
(三)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须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管。各招生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博士招生命题、评卷、复试考核、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面试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办法、复试内容及形式、拟录取办法等);做好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工作。
在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各招生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做到“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各招生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选拔优质生源和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完成。
(四)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各招生学科须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学术骨干等组成,主要负责本学科点博士生复试(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应不少于5人,应选派办事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与报考人无利益关系的教师。
各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参与招生命题、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工作纪律与责任意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三、选拔方式
2024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考核”是指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综合考核小组直接进行考核的招生方式。
(三)“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统一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以上三种博士生招考方式报考要求详见我校《关于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招生计划
(一)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省教育厅2024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科发展布局、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国家重大项目、培养质量、师资力量及报考上线情况等,按一级博士学科点分配招生计划。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分配原则,根据本单位各二级博士学科点(专业)实际情况对招生名额进行具体分配。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占全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其中,每个一级学科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招生名额的50%。
(三)各博士招生学科要统筹安排好“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普通招考等选拔方式的招生计划,应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普通招考博士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如因其所报考导师的录取名额已满,招生学院(学科点)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有权统筹调整更换拟录取考生导师,如考生不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考试与复试
(一)硕博连读。硕博连读选拔方式具体招生要求按照《江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7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要求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8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博士选拔方式具体招生过程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等环节,各招生环节均采取线下现场方式完成。
1.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含扫描电子版),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2.申请材料审查。考试前,将考生报考材料交至各学科点进行审查、评价。考核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初试笔试。初试笔试采取线下现场考试方式(闭卷)。考生须诚信应考,考前签订《考生诚信应试承诺书》。
(1)初试时间:5月11日—12日(周六、周日),具体安排为:
5月11日上午9:00—11:00: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
5月11日下午14:30—16:30: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满分100分;
5月12日上午9:00—11:00(或13:00):专业课(业务课二),满分100分;其中园林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4小时。
(2)初试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南区第五教学楼,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考生进入考场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4.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2)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初试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划定,其中:单科成绩包括英语、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初试总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
(3)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专业课(业务课二)考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
(4)专业课(业务课二)考试成绩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5.复试考核。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点复试相关事宜。参加考核的教师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1)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综合面试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几种方式,主要内容包括:
①专业课(业务课二)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课(业务课二)在初试时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
②专业英语(含外语听说能力)考试,满分100分。由各招生学院(学科点)在复试时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③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各招生学院(学科点)在复试时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及各项分数详见各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④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复试考核要求:
①各招生学院(学科点)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复试考核,随机确定考生复试考核次序;复试考核前,考核小组应召开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要求及评分细则,公平、公正、科学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考核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
②复试考核过程中,各招生学院(学科点)应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与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
③复试考核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复试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记录要求完整、详实,经得起查询;同一学科的复试考核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过程须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④复试前,复试考官及考生应关闭通讯工具并统一上交保管;考核小组成员在复试考核过程中需注重礼仪规范,不得随意离开或接听电话;考生在复试考核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复试行为规范及规则。
⑤复试相关材料:复试考核结束后《笔试成绩登分表》、《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汇总统计表》、《录取总成绩汇总表》等应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复试情况表》等通知后报送;其他材料(含复试笔试、面试全程的录音录像视频材料)由各招生学院保存,保留期为3年,随时备查。
(3)复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课(业务课二)×50%+专业英语×10%+综合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4)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科点所在招生学院确定,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5)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健康检查表》必须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交至校医院卫生科。
六、录取工作
(一)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普通招考进入复试考核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录取成绩及要求。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考核成绩按学校有关文件通知执行。
2.普通招考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英语+业务课一)与复试考核成绩加权获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0%+复试考核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3.复试考核中专业英语及综合面试成绩,有任一科目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前各招生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复试考核材料要逐一进行复核。各招生学院(学科)应依据分配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四)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各博士招生学科应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及专业背景(所从事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严格控制定向在职博士生招生比例,确保博士生生源质量。
七、信息公开
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应按要求和“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博士生招生信息,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复试考核办法、分数要求、复试与录取考生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八、其他要求
(一)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所有参加博士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招生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回避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部门将对整个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各招生学院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邮箱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91-83828039
申诉邮箱:jxauyzb@163.com,ndjcs2009@163.com
附件1: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2: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健康检查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