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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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8

关于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全体毕业研究生同学:

根据江西省赣人社字【2015】355号《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在校生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并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补贴申领程序

1.自愿申请在校研究生按照学校的关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申请材料,由本人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进行审核。

2.初审。研究生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实地查看以照片形式记录。

3.公示。初审通过后将在学校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审核发放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打入研究生的银行卡中。

四、提交材料

在校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籍证明原件四份(研究生院网站上有模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学生证复印件需要复印学生证的封面及个人基本信息页面,并要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四份(见附件,填好后打印填报时间必须输入;申请人类别在在校生前打勾;申请人签字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且不能打印;开户银行账号必须填写正确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6.企业实地考察照片五张

注意事项:身份证不能过期;所有的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清楚,复印件不清楚不予办理;需要审核原件的项目必须提供原件材料实地照片要拍摄清楚。

材料上交要求:所有的材料请按照《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学生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复印件、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企业实地考察照片的顺序一式四份,整理上交。

五、提交时间

所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时间从2017年5月25日至6月1日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时间将从2017年6月3日至6月9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需要审核原件的项目一定要提供原件身份证不能过期所有的复印件必须清晰;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审核过程发现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所有责任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申请材料只审核一次,请研究生上交材料之前认真阅读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将被直接退回。保证银行卡信息填写准确,否则将导致无法获取补贴。

4.请所有申请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办。未通过审核或公示者将无法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附件: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