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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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有序进行,学校特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贺浩华

副组长:曾志将、熊红华

  员:胡永华、彭齐东、陆伟、刘勇、王宗德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各相关学院也要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点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考生有关材料交由学院(导师)复查、评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届时将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并通知相关考生。

(二)命题

1、命题原则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考试,命题工作关系到招生考试的公正、公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要做好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并签订《保密责任书》。

试题应根据本学科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坚实掌握基础理论和系统掌握专门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命题具体要求

1)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包括自然辩证法,园林设计考试时间为4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题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

2)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题号要标清,以免引起考生误解。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每道题目的评分标准须在试卷上注明。

3)每道试题之间要排紧,题后不要留空白(考生的答题纸由考场统一安排)。试卷上应标明共多少页。

4)每门考试科目分别命制两套试题分为A卷和B卷(分别在试卷上注明)。试题印制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作为考试试卷,另外一套试题则作为备用试卷。试题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并加密处理。格式由研究生处统一制定(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AB卷参考答案则采用文本形式,并分别封装、签名。

5)命题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亲属报考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的教师不得参加试题命制工作。每位命题教师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6)命题教师的姓名应对外保密。命题教师不得向外透露试题内容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防泄题。如果发生泄露考题事件,对于事件当事人除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外,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试题命制好后由命题教师本人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送交研究生处,不得由他人代交试题或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送。学校纪委相关人员将在交卷现场、试题印制、试卷保管、试卷评卷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三)考试(512——514

1、考试内容为外语、自然辩证法、两门业务课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512

513

514

上午8301130

外语(含听力)

业务课二

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业务课一

自然辩证法

 

2、考试地点: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三楼多媒体教室。

3、考生参加考试时应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教师安排。如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四)复试(515

各有关学科点应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复试相关事宜。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内容。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学科点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应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要有详细的评语、记录、成绩。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学术水平考查程序要规范,并要说明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

各相关学院(学科点)应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3、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由校医院组织,参加复试考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安排由研究生处负责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五)评卷

 评卷具体要求:

1、评卷教师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且2012年无亲属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

2、评卷中要认真贯彻公正、准确原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统一评卷尺度,掌握评卷要求;评完一题,应在题号前及试卷封面登分位置记载该题分数,并在每份答卷封面登分处签上评卷人姓名。

3、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笔,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数字的书写要准确、清晰、工整,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记分如有更改,应有更改人签字。

4、评卷后,评卷教师要认真核对、复查,防止漏改及登分、统分差错,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评卷质量。

5、评卷教师发现试题本身有误或答案雷同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在场工作人员,并由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妥善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评卷教师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成绩;必须在规定地点评卷,并按时完成。答卷不准带出评卷场所。

7、评卷工作中要切实做好答卷安全保密和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守纪律,确保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8、评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情况、填报志愿及国家下达招生规模综合考虑,划定初试分数线。各博士点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结合其专业背景、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提出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优先录取专业背景及所从事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三、其它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所有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纪委部门将对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电话:0791-838283110791-83828325,电子邮箱:ndjcs2009@163.com)。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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