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毕业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4-29
浏览次数:
1136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毕业研究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总结20092010学年度研究生党、团工作,鼓励竞争,表彰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将本学年度毕业研究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逐层推荐。

2评选对象、条件

1)国家计划内录取注册在籍的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有牢固的专业思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A.2009-2010学年度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

表论文二篇(含两篇)以上(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B.正式参加专著的编写工作(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C.个人科研论文获奖或获得专利;

D.参加科研学术活动(排名前三)获省级以上奖励。

5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党总支汇总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学校批准发文

二、毕业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宁缺毋滥。

2评选范围、条件

1)应届毕业研究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曾担任校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学生会干部;学院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分会干部;研究生党员干部和研究生社团干部等;

2)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成绩突出、表现优秀;

(3)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党总支汇总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学校批准发文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逐层推荐。

2评选对象、条件

1)国家计划内录取注册在籍的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有牢固的专业思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者优先考虑(须提供获奖证明原件);

4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党总支汇总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学校批准发文

请各学院于201055日前将拟推荐名单及申请表格、旁证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办公室 何元琴处 汇总审核。

各学院指标分配数见下表。

 

毕业生人数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

农学院

46

3(博士1名)

1

3(博士1名)

林学院

47

3(博士1名)

1

3(博士1名)

动科院

28

3(博士1名)

1

3(博士1名)

国土院

32

2

1

2

工学院

6

1

1

1

经贸院

7

1

1

1

计信院

6

1

1

1

理学院

14

2

1

2

食品院

2

1

1

1

生工院

21

2

1

2

人文院

29

2

1

2

高教所

20

2

1

2

 

258

23

12

23

 

研究生党总支

2010422

 

附件一:优 秀 学 生 干 部 申 请 表.doc

附件二:三 好 学 生 申 请 表.doc

附件三:优 秀 毕 业 生 申 请 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