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会上,研究生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就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上线生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下一阶段的调剂和复试录取工作进行了布置。纪委副书记陈文新同志就今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纪律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贺浩华副校长在会上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做到领导重视,各招生院(所)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二是要深刻领会教育部文件精神,强化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坚决维护考生权益;三是要加强复试工作的有效性,严格复试程序,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潜力,择优录取,保证生源质量;四是保证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公开、录取公正,维护复试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研究生处周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