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和档案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6
浏览次数:
2866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和档案转递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63号)和《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研发〔2019〕7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届江西省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就业中心发〔2021〕22号)要求,结合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现将202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和档案转递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生档案事关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生入学、就业、调动、升迁等各个重要环节。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规范、高效完成工作。

二、工作安排

时间

事项

具体内容

6月16日-6月17日

就业派遣登记

学院需告知毕业研究生通过“江农研之声”微信公众号登记并核对就业派遣信息,学校据此转递档案。

6月18日

学校办理改派

学校根据毕业研究生登记的就业派遣信息,对上报的就业方案进行修改,并报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改派。

6月21日-6月24日

学院移交材料

学院需要归还借阅的毕业研究生档案、移交毕业研究生党团档案等。

6月25日-6月28日

学院领取材料

学校整理档案

学院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并发给毕业研究生本人;学校集中整理毕业研究生档案(含学籍档案和党团档案)。

6月30日前

学校寄送档案

学校根据经毕业研究生本人确认的就业派遣信息,邮寄第一批毕业研究生档案。

7月12日前

学校寄送档案

学校根据经毕业研究生本人确认的就业派遣信息,邮寄第二批毕业研究生档案。

三、档案转递

序号

派遣类别

分类

档案去向

经办人

1

去就业地

报到

落实就业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

通过EMS寄送至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研究生院

就业办

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通过EMS寄送至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研究生院

就业办

在生源地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生源地

通过EMS寄送至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生源地人才中心

研究生院

就业办

2

去生源地

报到

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通过EMS寄送至毕业生生源地人才中心

研究生院

就业办

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通过EMS寄送至毕业生生源地人才中心

研究生院

就业办

注意:毕业研究生在本校就业或升学本校的,由研究生院就业办将其档案移交至相应单位。

四、档案查询

1.毕业研究生档案寄送时间主要是6月下旬和7月上旬,12月毕业的研究生档案及遗留在校档案依实际情况分批寄送。

2.档案寄出后,毕业研究生可在“江农研之声”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邮寄情况:EMS单号、寄送日期等信息。

根据EMS单号,可通过邮政11183电话、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或登陆www.ems.com.cn网站进行跟踪查询。

3.毕业生要密切关注自己的档案去向情况,报到三个月后若档案接收单位未接收到档案,可通过学校查找。毕业一年后邮局不办理档案查找业务,学校只提供档案去向。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通过毕业研究生教育等途径加强毕业研究生对人事档案转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学生对其填写的本人档案转递地址务必确认无误,若因填写的档案寄送信息有误而导致档案在转递过程中无法投寄而遗失,责任自负。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抓好档案材料的核对和移交等环节,增强责任意识,杜绝出现档案材料错装漏装、丢失等现象。

3.各学院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确保责任到人和管理到位,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加强对参与档案整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学院参与整理档案的学生或助理要求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原则上要求是党员。

六、附件

附件1:就业派遣登记操作指南.doc

附件2:2021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分类、界定及标准.docx

附件3:2021届毕业生江西档案接收单位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4:2021届毕业生全国各地派遣地址信息一览表.XLSX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