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
2021-06-07
浏览次数:
3126

各位新同学:

祝贺被我校录取为2021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须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请按以下要求提前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各位新生凭《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开学时间暂定:9月4日-5日,具体以实际开学时间为准来校报到。无故逾期七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到具体地点以学校届时安排为准。在报到日,我校将在汽车站、火车站设立新生接待站。

二、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

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人事档案调档

各位新生将《人事档案请调函》(附件2)交到人事档案材料所在单位,通过邮政机EMS的方式寄至我校。

接收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档案负责人(收)

联系电话:0791-83828430

联系人:席老师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

邮编:330045

四、党团员关系、户口迁移及定向培养办理

1.党组织关系转入方式

1由省内转入,请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系统上选择接收党组织时可以是“中国共产党江西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不一定具体到党支部。

2由省外(或省内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单位)转入,完成以下3步:

A.请原所在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网上转出,接收党组织为“中国共产党江西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不必具体到党支部。

B.请原所在党组织打印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介绍信抬头“江西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往“江西农业大学***学院党委”。党员本人携带该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学院报到。

C.转入的基层党委填写回执,交由党员本人送达原所在党组织。

(3)注意事项:

A.开具介绍信的党委应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能审批预备党员),乡镇(街道)级以上(含)党(工)委。

B.请保证党员材料在入前到达我校。一般情况下,党员材料与学籍档案一并直接由原单位派送,尽量避免个人携带。假如个人携带党员材料,请尽快交给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或者人事处,注意保证材料为密封状态,否则不予接收。

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方式

凡是共青团员的2021级研究生,请原单位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直接在信息系统上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对应学院所在团支部。具体如下:

1)农学院-研究生第一团支部;         

2)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研究生第二团支部;

3)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第三团支部;        

4)工学院—研究生第四团支部;

5)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五团支部;            

6)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第六团支部;

7)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第七团支部;  

8)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八团支部;

9)理学院——研究生第九团支部;                

10)职业师范(技术)学院——研究生第十团支部;

1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第十一团支部;  

12)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第十二团支部;

1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第十三团支部;          

1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第十四团支部;

15)软件学院——研究生第十五团支部。

3.户口办理。新生户口尽量不要迁入我校。需要转户口的学生请自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底页(姓名必须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相同),迁移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江西农业大学(下罗派出所)。

4.婚育状况调查表。已婚或需要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必须填写《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附件3)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须由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两份,定向培养的新生可不交。以上表格入学报到时由新生辅导员收齐后上交至研究生院。

5.非应届考取博士研究生须转工资关系(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无工作单位者由档案所在地出具未就业证明,连同人事档案一并寄来。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于7月31前转至我校,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在7月31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至我校。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人事档案或者无法提供寄出证明者一律按定向培养研究生处理。《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期间非定向与定向培养方式不得互转。

五、银行卡办理问题

为方便、安全起见,学校为新生办理工行卡一张。在校期间将使用此银行卡办理缴费手续及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同时此银行卡与学校一卡通绑定使用。请您在收到银行卡后,持该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任何工行网点办理启用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工商银行全国服务电话95588或工行新建农大支行电话0791-83813488。

为避免因使用银行代扣方式缴费而出现法律纠纷,江西农业大学与您约定如下:

1)您一旦启用该银行卡,就视为您同意江西农业大学通过银行从您的银行卡中代扣学杂费;

2)江西农业大学承诺,江西农业大学通过该银行卡只代扣本人学杂费,不擅自扩大代扣范围;

六、住宿安排事项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如家在学校附近或担任校内兼职辅导员(包括往年保返生),可申请不住校,但必须提出申请并于7月2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857756568@qq.com,申请表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栏下载。

七、资格审查及其他事项

1.各位新生在报到时需交验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原件务必带来),同时提交所有证书复印件1份。

根据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涉及弄虚作假录取的考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新生需准备好本人最近半身免冠一寸彩照6张(含电子档)。生活用具自备,学校不要求统一配置。

八、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信息统计

根据教育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家长已知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学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状况的学生,会做好记录,重点跟踪,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关注和照顾,涉及个人隐私的会依法保护。结合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调查,请认真填写《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情况报告表》附件5)。

九、微信公众平台

请全体2021士研究生关注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官方微信平台“江农研之声”(二维码附后),我们将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最新入学相关事宜。

 

  附件1:2021年博士入学新生需准备材料清单.doc

  附件2: 人事档案请调函.pdf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doc

  附件4: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5: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情况报告表.docx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