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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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的通知

全体毕业研究生同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文件精神,我省将面向2015届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的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江西省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残疾毕业生指的是有《残疾证》的学生。)

发放原则: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申请时间: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25日。

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

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残疾证或者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带来研究生处审核,复印件上交)

3、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带来研究生处审核,复印件上交。例如:父母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可以出示户口本等户籍证明)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带来研究生处审核,复印件上交)

5、研究生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在研究生处网扎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之后,学校将提交相关材料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6、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等待通知领取银行卡。

 

    联系人:何雯洁

联系方式:0791-83828430

 

附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