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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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注重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和规范博士生导师在人才选拔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突出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与能力考核,保证生源选拔质量。

(三)实行博士招生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校纪委、招生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导师代表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招生计划的分配、制定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重大事项处理等事宜。

(二)各招生学院需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管。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博士招生命题、评卷、复试考核、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需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内容及形式、拟录取办法等)。

(三)各招生学科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学术骨干等组成,主要负责本学科博士生复试(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应不少于5人,应选派办事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

(四)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参与招生命题、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纪律与责任意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三、选拔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考核是指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综合考核小组直接进行考核的招生方式。

(三)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统一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以上三种博士生招考方式报考要求详见我校《关于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我校2019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招生计划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2019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发展布局及报考情况等,按一级博士学科点合理分配招生计划。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各二级博士学科点实际情况对招生名额进行具体分配。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研究生占全校招生计划。其中,每个一级学科录取申请-考核制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招生名额的30%

(三)各博士招生学科要统筹安排好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普通招考等选拔方式的招生人数。

五、考试与评价

(一)硕博连读选拔方式具体招生要求按照《江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赣农大发[2016]60)及《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要求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6]56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19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普通招考选拔方式具体招生过程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入学统一考试和复试等环节。

1.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2.复试前,将考生报考材料交至各学科点进行审查、评价。考核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入学统一考试

(1)统一考试时间:420日至421日,具体安排为:

420日上午8:30—11:30,英语(含听力);

420日下午2:00—5:00,业务课一(专业基础课);

421日上午8:30—11:3012:30),业务课二(专业课),其中园林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4小时;

考试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区名达楼(第二教学大楼)一楼,具体教室以考试公告为准。

(2)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形式。外语听力测试采取录音外放形式,考生无需携带相关收音设备。

(3)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要求按照《江西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4)考生参加考试时应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教师安排。如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4. 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统一考试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具体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对外公布。

(2)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按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划定,其中单科成绩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总成绩=外语+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

 (3)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专业课(业务课二)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

(4)专业课(业务课二)考试成绩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5.复试考核

(1)复试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点复试相关事宜。参加考核的教师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要求

复试过程中,应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准确;

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复试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记录要求完整、详实,经得起查询;同一学科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应关闭通讯工具,注重礼仪规范,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相关材料(录音录像材料、专业英语试卷、复试情况表、面试评分记录表等)应报送研究生院保管备查。

(2)复试内容。复试可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几种方式,主要内容包括:

专业英语和专业课(业务课二)考试。每门课各100分。

专业英语由招生学院(学科)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

专业课(业务课二)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

综合面试。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及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材料等,以便考核小组加以参考。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综合面试评分表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课、专业英语及综合面试成绩有任一科目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业务课二)×50%+专业英语×10%+综合面试成绩×40%

 (4)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科点所在学院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普通招考进入复试的统一考试成绩要求

(二)录取成绩核算。

1.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核成绩按学校有关文件通知执行。

2.普通招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考试总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统一考试总成绩/2×60%+复试总成绩×40%

(三)录取前各招生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各学科应根据招生计划,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入学统一考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四)如未上学校规定分数线或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优先录取专业背景及所从事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

(五)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各博士招生学科应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研究生,并严格控制定向博士生招生比例,确保博士生生源质量。

七、信息公开

学校及各有关学院应按要求和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博士生招生信息,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复试办法、分数要求、复试与录取考生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八、纪律要求

(一)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所有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委部门将对整个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各招生学院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91-83828039,申诉邮箱:jxauyzb@163.comndjcs2009@163.com

九、其它

    如本通知与教育部最新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可进行适时调整。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411